合格投资者承诺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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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规定,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须为合格投资者。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,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:
(一)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,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,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,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;
(二)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;
(三)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情形。
如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确认符合上述合格投资者条件,并将遵守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,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;如不符合相关条件,请点击“放弃”键。
(一)无资质引流展业
不法分子未取得相应营销宣传资质,通过网络直播、短视频、公众号、广告跳转链接等方式,以“低门槛理财”“高息存款”“进群领策略”为噱头引流,设置“托号”和“助理号”,虚假营造出大量“成功投资者”,发布盈利截图、感谢言论,私下开展沟通引流。宣传中隐瞒产品风险、费用结构、违约条款、非保本保息等关键信息,诱导“粉丝”进入私域平台,隐蔽开展“虚假投资”“非法集资”等实施诈骗,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。
(二)冒用监管名义诈骗
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权威机构的信任,在互联网、社交工具、APP等平台开展非法金融活动,通过伪造金融监管部门、印章、标识,冒充监管人员、公检法人员等方式,以“账户解冻”“备案缴费”“补贴发放”等名义诱导群众转账、汇款后删除拉黑骗取钱财。
(三)代理维权高额收费
不法分子在互联网平台以“全额退保”“债务清零”“征信修复”为噱头,散布“退保新政”“债务回收试点政策”“洗白大额逾期”等不实信息混淆视听,通过伪造相关材料、编造虚假案例、公开传授“维权技巧”、有意曲解金融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等,让金融消费者对所谓的“监管新规”深信不疑。在吸引金融消费者关注后,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“代理维权”“修复征信”,从而收取高额咨询费、服务费,以“依法维权”之名行“非法牟利”之实。
(一)资金损失概率大
非法金融活动多以侵占资金为目的,金融消费者的资金一旦转入,就可能被不法分子盗用、暗转,导致资金损失。
(二)信息安全受威胁
金融消费者往往需要将身份信息、账户信息、家庭成员信息等提供给非法金融活动组织者,相关信息可能会被泄露或出售。
(三)法律风险隐患大
不法分子唆使金融消费者提供虚假材料、恶意逃废债务、发起不实投诉举报向金融机构施压等行为,情节严重的,可能涉嫌违法犯罪。
我们提示广大群众在办理金融业务时,务必:
(一)擦亮“双眼”
办理金融业务应选择正规持牌机构,金融消费者可通过银行、保险公司等官方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,可使用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小程序等进行金融产品信息查询,有效识别非法金融产品。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投资建议,如确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,务必事先核实其经营资质,仔细审阅服务合同条款,警惕不实宣传。
(二)管住“双手”
严守资金安全底线,警惕任何以“验证还款能力”“制造流水”等为由,要求将贷款资金转入陌生个人或企业账户的行为。保护个人信息,谨慎点击网络链接和APP、社交媒体中的跳转广告,避免在不明网络渠道和APP中录入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卡号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,不随意上传人脸、指纹等生物识别数据,不随意授权银行卡自动扣款,严防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用于非法活动。
(三)清醒“头脑”
金融消费者一旦陷入金融网络乱象陷阱,轻则财产损失,重则身陷法律风险。请树立理性投资、合规借贷、依法维权意识,对任何承诺“保本保收益”“高额返利”等的投资理财项目,以及宣称“百分百贷款成功”“洗白征信”等的中介机构及个人,都要保持清醒认识,避免被不法分子诱骗。
【内容来源】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
排版 | 芮梦羽
校对 | 吴 倩
审核 | 孙 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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